为维护教学秩序,加强自习教室管理,严肃自习纪律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自本学期开始,二楼、三楼联合教室均开放为自习教室。
二、学生自习教室开放时间为每晚6:00-10:00
三、严禁在教室里大声喧哗和打闹,影响其他同学学习。
四、严禁在自习教室里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活动。一经发现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五、严禁任何人为达到个人使用教室的目的,将教室私自上锁、或自习时将门锁上。严禁取走教室的任何设备(包括日光灯的启辉器)。一经发现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六、严禁将饮料、食品带入教室。
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