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键要素 | 质量标准 | 执行人 | 监控人 |
考核分类 |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核要求 | 注重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核形式 |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,可采用闭卷、开卷、笔试、口试、论文、答辩、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课程考核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查课程 | 注重平时考勤记录,平时测验成绩,每次作业成绩和平时表现记分。也可以出综合性的题目或针对某一内容考察学生掌握该课程的情况。在期末考试课程开始之前,由任课教师主持完成考查课程,并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试课程 | 考试课程的组织和实施由教务处总负责。教务处下达考试任务后,系按照要求负责本系的考试组织和实施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试命题要以大纲为依据,题量适中,难易适宜,知识点分布合理,试题表述准确,无命题错误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各科试题命题应符合《济宁学院课程命题规范》,试题格式符合《济宁学院试卷规范》。每门课程考试前需按要求出三套难易大致相同的试题,试题经由教研室主任审查、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试题答案中客观题要有详尽标准答案、主观题要有要点评分标准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考试前两周将试题电子版送教务处,由教务处主持、系参与进行试卷的印制、分卷、密封、保管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监考 | 每个标准考场(30人)由两名监考教师监考。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《济宁学院监考工作规范》的要求监考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
认定学生作弊后,请学生离开考场,在试卷袋上注明违纪行为,并签字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
考试结束后,认真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,做好考场记录。公共课试卷立即送教务处密封,再由教务处分送有关教学部门批阅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
阅卷 | 各系(部)应按照《济宁学院评卷规范》要求统一组织,安排在指定地点采用流水作业形式集中阅卷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按参*和评分标准阅卷,不无故扣分或加分,评卷教师应在相应阅卷人位置签名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评阅后的试卷按要求统一送教务处,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归档保存。 | 教研室主任 | 系主任 |
成绩核定 | 按要求把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合成总评成绩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
教研室主任复核,系主任审定后的成绩按时报送教务处,并输入教务管理系统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
由命题人和阅卷人共同进行试卷分析,填写试卷分析单,教研室主任复核,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。 | 教学秘书 | 系主任 |